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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生产中,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使用相关工作服用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可是却并没有得到生产作业者和企业管理者的真正重视,没有将其落在实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酿成企业生产中的各类事故。
我国现在在安全防护方面的相关法规已经出台了不少。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职业安全法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使之我国个人工作服用品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哥登工装网了解到,我国从1965年到2006年一共颁布了关于个体工作服用品标准124项,其中国家标准83项,行业标准41项。2006年到2009年发布个体防护用品标准31项。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还将制订国家标准40项,修订国家标准12项,修订行业标准2项,共计54项。依据2014年1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在安全防护规范的建立,必须和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这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建立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是企业对自身制度和产品质量的自信,也是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规范。
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发生了特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这次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的不够重视,以及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而酿成的。企业缺少严格的监督,没有让其员工穿上具有防静电工作服、防阻燃工作服的安全防护服,以致事故的伤害达到了最大化。
所以企业在实际的生产中一定要把落实安全防护法以及穿戴个人工作服护用品同时抓紧。不能有一丝懈怠,以防发生安全事故。